|
安化县马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强制拆除邓某违法建筑的公告
安化县马路镇岳溪村四组村民邓 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岳溪村四组集体土地上搭建鸡棚养殖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17日依法立案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定程序向邓某依次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催告书》等法律文书。2024年11月1日,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拆除违法搭建的鸡棚,在法定期限内,邓某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除决定书》已产生法律效力。因邓礼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鸡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本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强制拆除,现公告如下:
责令当事人邓某在2025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搭建在马路镇岳溪村四组集体土地上的鸡棚,逾期未拆除的,本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5月13日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安化县马路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