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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安化县奎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安化县奎溪镇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奎溪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本机关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奎溪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奎溪镇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奎溪镇人民政府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奎溪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总结);
4、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奎溪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安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奎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安化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hua.gov.cn/ahmh/index.htm)开设奎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奎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使用方法:
1. 栏目导引:点击某一类目,可显示该类目的所有信息;点击类目前的“+”号,可展开下一级类目列表。
2. 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二、受理机构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为:
奎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奎溪镇人民政府大院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737-7741001
传 真:0737-7741001
邮 箱:2317504209@QQ.com
邮 编:413507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请填写《安化县奎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在线填表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照说明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在线提交即可。
(2)通过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政府信息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政务公开办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办理及期限
镇政务公开办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镇政务公开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奎溪镇信息公开指南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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