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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929/2025-1941493 责任部门:平口镇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5-02-2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调整2025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1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中共平口镇委员会

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2025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驻平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24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分工明确如下:

1.瞿志勇(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侧重乡村振兴和招商引资。

2.王  勋(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工作。分管机关事务、财政、财务、审计、经管(村账镇代管)等工作,侧重重点项目推进。

3.胡少波(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分管政协、经济和生态办公室、武装部和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联系平口中学整体搬迁项目。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商务、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联系文化振兴引领乡村振兴工作

4.姜雄兵(党委副书记、挂职):联系党政办公室。

5.夏绪朋(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人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北区开发项目,润溪大桥建设。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6.黄勇平(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分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7.王瑞云(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文化振兴引领乡村振兴工作

8.夏志群(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自然资源含林业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负责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交通(铁路、公路)项目建设。

9.郭政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含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

10.游鹏琪(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建办公室工作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网信、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

11.邓  胜(副镇长):分管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

12.  光(副镇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协管政法工作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县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乡镇违法案件。

 

 

中共平口镇委员会    

平口镇人民政府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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