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3

  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安化县东坪镇政府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陈强醉驾问题。

  2023年8月8日18时许,陈强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安化县东坪镇陶澍广场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2023年8月,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3年10月,陈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由专技八级降为专技九级。

  二、安化县南金乡政府干部谌俊鹏酒驾问题。

  2022年7月24日20时许,谌俊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与G536线西的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为酒后驾驶。2022年7月25日,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给予谌俊鹏罚款壹仟伍佰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谌俊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之弦,自觉遵纪守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警示教育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持续筑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思想防线、纪法底线。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要深挖酒驾醉驾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及腐败问题,不断释放从严执纪执法、从严问责处分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