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学好用好《条例》 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廖慧 发布时间:2024-04-15

  3月28日,安化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实际,有效运用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龚晓艳说道。

  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安化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落实,与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开展多种方式的学习,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背景及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定的主要特色及内容,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对于醉驾绝对不诉情形,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可以根据生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立案核实并综合考虑被审查调查人的主观动机、态度认识等因素,按照醉驾行为发生时间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在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讨论会上,案件审理室主任王科说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切实当好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

  为确保学懂弄通、吃透精神,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把《条例》纳入2024年全县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程,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开展研讨交流、组织知识测试等形式,将学习《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推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同时,为提升学习吸引力和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积极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资料汇编》,对新旧条例变化开展认真研究,并通过“安化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新修订《条例》的解读,以各种鲜活的形式掀起学习热潮。今年以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学习108次,5473人。

  “《条例》重新修订,释放了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严查违纪行为,对于违反生活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家风败坏、严重腐化堕落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仅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