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酒精麻痹“纪律神经”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婷 发布时间:2021-11-12

近日,怀化市纪委对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来源:2021年11月2日,三湘风纪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还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一次“任性”,悔及终身。怀化市纪委关于酒驾醉驾受到纪律处分情况的通报,既是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廉政警钟,同时也是以案为鉴,给思想麻痹的党员干部“醒酒”提神。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然在社会上达成共识,但为何作为党员干部仍顶风而上,不做百姓的“领头雁”,反而当起了“灰犀牛”?他们有的自以为“最近查得不是很严”能侥幸过关,有的是特权思维在作怪,自以为手握重权可以事后“了难”,有的则是自我约束不强,走上了应酬的饭桌就经不起别人劝酒,耳根子一软,喝红了双眼,就把党纪法规抛诸脑后……不同心态的背后,追根溯源无不是思想根子出了问题,最终都逃不开法律的“紧箍咒”。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是事物发展的内因。西塞罗曾说过:“智者受理智的指导,常人受经验的指导;而野兽受直觉的指导”。这7起案例中党员和公职人员“野兽般”的酒驾醉驾行为是受开车技术过硬、可以逃避检查、喝酒后开车并无大问题等直觉的引导,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他们受到了应有的党纪政务处分,有的甚至还引发了交通事故,给双方家庭带来了重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酒驾醉驾绝非小事,拒绝酒驾醉驾,务必要筑牢信仰之基,补足信仰之钙,内外同向发力拧紧“总开关”,“拨正”思想根子;也要修身养性、为政以德,拿党纪法规“扫描”,自觉做到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标准要更严格,不仅做好安全文明出行典范,管好自己的嘴,远离酒杯,不要被酒桌上的觥筹交错迷失原则,也要留心劝阻身边喝了酒的朋友不开车,唯有如此,方能对得住“党员”、“干部”的称谓。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把监督“探头”瞄准酒驾醉驾者,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一案双查”,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心存侥幸者迷途知返。(安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