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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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工作回顾 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冷市镇完成税收收入959.7万元,完成年度任务900万元的106.63%,超任务59.7万元。 二、本级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05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101.12万元减少43.06万元,减低2.1%,其主要原因是国家对扶贫资金的整合使用,加上税收体制的调整。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上级财政补助支出基数1355.9万元,比上年同期1054.65万元增加301.25万元; 2、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49.78万元,比上年同期969.01万元减少319.23万元; 3、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2.38万元。 三、本级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支出完成205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101.12万元减少43.06万元,减低2.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行政运行经费1141.35万元; 2、信访事务2万元; 3、国防事业费8.4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108.88万元; 5、卫生与健康支出60.71万元; 6、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8.16万元; 7、农林水支出516.86万元,其中: ⑴、水利事业费10万元; ⑵、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26.76万元; ⑶、扶贫支出70.1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44.27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10、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2.38万元。 四、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2021年,冷市镇财政预算执行的结果是:本级财政收入2058.06万元,加上税收收入959.7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为3017.76万元;本级财政支出为2058.06万元,加上税收上解支出959.7万元,全年财政总支出为3017.76万元,实现了财政累计收支平衡。 五、2021年镇财政做的主要工作 2021年,我们顾全大局、负重拼搏,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超额完成了全年财税收入任务;财政支出在保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努力支撑我镇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镇财政在预算执行中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1、促进财政增收,增强乡镇建设的支撑力。加强财源建设。发挥乡镇财政体制优势,创新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加强财源建设的有效途径,挖掘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统管存量税源,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财政增收的能力,实现财政收入规模、质量和增速同步提高,壮大财政实力。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把握稳中求进的政策机遇,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做细,不失时机申报项目,抢占发展先机。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为各部门争取财政政策和资金提供有利条件,扩大市和县财政对我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为支持发展、改善民生提供有利支撑。 2、规范收支行为,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力。严格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等。积极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把有限的财力重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工程,明显体现了财政对社会事业建设的支撑力度不断增强。 3、增强服务功能,落实惠民政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积极做好各项农民补贴工作。一年来,共发放各种农民补贴1467.4万元。二是全面发动,积极引导农民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全镇参合率完成县下达的95%。 4、加强廉政教育,抓好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财税人员“十要十不准”工作守则,进一步强化财税队伍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政策业务训练,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和财政事业发展需要的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财政队伍。 六、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财政收入增长潜力有限。冷市产业结构单一,没有其他支柱税源项目做保障,财政收入渠道狭窄,加上全县财政体制政策的调整,乡镇财政增收的难度很大。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本级财政收入预算 2022年财政收入安排3328万元,剔除税收目标任务调整因素,比上年增长8 %。主要收入指标安排如下: 1、税收收入1080万元,剔除税收目标任务调整因素,同比增长8%;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5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基数、其他专项追加; 3、村级组织运转专项补助经费428万元; 4、税收入库奖励280万元; 5、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90万元。 二、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32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8%。主要支出指标安排如下: 1、税收上解支出1080万元; 2、行政事业费支出1583万元,其中: ⑴、工资福利支出673万元; ⑵、办公费40万元; ⑶、会议费30万元; ⑷、差旅费50万元; ⑸、公务接待费90万元; ⑹、公务用车及其他交通费35万元; ⑺、债务利息支出5万元; ⑻、基本建设支出100万元(以前年度老街改造资金); ⑼、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0万元(含政府采购支出80万元); 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28万元; 4、党建经费8万元; 5、应急管理经费(安全生产)10万元; 6、食品安全经费3万元;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4万元; 8、禁毒工作经费3万元; 9、人大工作经费10万元; 10、政协工作经费5万元; 11、防汛抗旱工作经费5万元; 12、信访维稳工作经费3万元; 13、武装工作经费8万元; 14、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 15、保密工作经费3万元; 16、教育工作经费10万元; 17、其他支出160万元。 三、预计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镇财政收支平衡情况预计为:全镇财政总收入3328万元;全镇财政总支出3328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2年财政工作的工作重点 各位代表,2022年的镇财政预算编制的各项支出均经过认真测算研究后确定下来的,是积极可行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紧密结合镇财政收入状况,安排较为稳健。2022年我镇财政要大力提质增效,要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要贯彻县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括展减税降费成效。为了确保2022年度财政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继续积极整合财力,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继续加大适合镇情的招商,务求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增强其对镇域经济的支撑能力。二是继续加大对现有税源的扶持力度,发展基础财源,扶持后续财源,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要继续狠抓综合治税,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把工作的重点放到不断优化收入结构上来,进一步拓宽聚财渠道,有效地整合政府性资产,合法有效的扩大收入来源,缓解资金供需矛盾。二是切实加强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努力扩大税源,对全镇重点税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抓好重点企业和主体税种及零散税源的征收和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严防收入流失,提升征管质量,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夯实财力,不断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3、要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试点,有计划地对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移民等部门涉农资金进行整合,继续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体系,积极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及时足额的发放涉农补贴资金,不断增加百姓幸福指数。二是坚持公益事业建设,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载体,着力建设“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 的美丽乡村。三是继续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稳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理顺分成体制。密切关注省市县财税政策调整,进一步理顺现有财税分成体制,尽最大可能壮大我镇可用财力。 4、要继续规范财政管理,提高镇村依法理财水平。一是推进制度创新,健全机关厉行节约制度体系。从紧从严落实公务消费各项规定,从紧从严控制行政成本,从紧从严压缩“三公” 经费。二是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 的顺序和要求安排支出预算,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全面实施村级财务和资产负债双代管;深化村级集体财务审计,加大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处理和打击力度。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经管部门的职能和优势,积极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民生资金的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要加强政府资产和债务管理。继续规范地方政府存量资产和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着力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六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视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合理调度财政资金,统筹运用财力,加大对民生工程的保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各位代表,2022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科学谋划,积极施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确保完成2022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全力开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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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
| 一级事项 | 财政预决算 | 二级事项 | 政府预算 |
| 公开时限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安化县冷市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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