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规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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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该养猪场占地108平方米,系占用河道、乱堆乱建的违法建筑,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养殖场主进行自拆,下发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拆除违建通知书,告知这个场是禁养区范围,属于“四乱”整治范围。”烟溪镇党委副书记、河长制工作分管领导何少杰说。 烟溪镇组织河长办、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办、应急管理办等相关部门对夏坪村口河道内的养猪场进行拆除,镇党委副书记何少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毛晓聪,副镇长高远飞参加行动。 截止目前,烟溪镇辖区河道“四乱”违建清拆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通过对这些选址不合理的养殖场进行拆除,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染,进一步保障人居环境。下一步,河长办还对这些区域开展不定期巡查,防止“反弹”,确保整治成效。 同时,镇河长办提醒:一湖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保护烟溪的绿水青山,离不开广大群众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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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城乡规划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办事服务 |
| 公开时限 | 实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烟溪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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