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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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规养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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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该养猪场占地108平方米,系占用河道、乱堆乱建的违法建筑,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养殖场主进行自拆,下发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拆除违建通知书,告知这个场是禁养区范围,属于“四乱”整治范围。”烟溪镇党委副书记、河长制工作分管领导何少杰说。

烟溪镇组织河长办、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办、应急管理办等相关部门对夏坪村口河道内的养猪场进行拆除,镇党委副书记何少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毛晓聪,副镇长高远飞参加行动。

截止目前,烟溪镇辖区河道“四乱”违建清拆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通过对这些选址不合理的养殖场进行拆除,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养殖污染,进一步保障人居环境。下一步,河长办还对这些区域开展不定期巡查,防止“反弹”,确保整治成效。       同时,镇河长办提醒:一湖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保护烟溪的绿水青山,离不开广大群众的配合。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城乡规划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办事服务
公开时限 实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烟溪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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