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黑茶交易中心、金竹安置区依法腾地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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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安经开区管发〔2021〕32号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黑茶交易中心、金竹安置区依法腾地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茶酉社区: 现将《关于黑茶交易中心、金竹安置区依法腾地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安化经开区关于黑茶交易中心、金竹安置区依法腾地的行动方案
一、执行时间 2021年8月26日上午8:00 二、执行地点 安化经开区金鹊路大酉溪桥西侧约30米处已征收的扶朋祥房屋。 三、执行目的及任务 目的:为加快金鹊路、金酉路建设,及时制止和打击抗拆、投机取巧等违法行为。 任务:对金鹊路、金酉路已征收的扶朋祥房屋予以拆除。 四、组织机构 成立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经开区周华山任政委,胡盛云任指挥长,龙凤起任常务副指挥长,王定岩、谌强、刘佳、蒋朝晖、刘杰任副指挥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五、执行工作任务分工 (一)思想教育对象控制组 任 务:再次督促腾房,做好阻工对象及家人的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稳控好对象。 组 长:刘 佳 成 员:蒋亮君、罗献均、扶胡义、陶武阳、刘 剑、龚睿军 、刘建华、邹 娇、王换花、廖满花、吉稳波、张霞、刘旭芬、邓 倩 (二)现场秩序维护组(协助腾房) 任 务:负责设置和维护警戒线、清理执行现场和现场执法安全,防范相关对象的极端举动,维护交通秩序及车辆调度指挥。 组 长:谌 强、刘 杰 副组长:李浩洋、曾子英、陈 群 成 员: 党政办:彭国常、张晓玲、蒋 伟、瞿 靓 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夏根明、张争鸣、刘盈庭、吴建新、姚 明 安监局:李 刚、余 婧、刘亮华 产业发展局:梁 锋、王 宸、刘 蒙、魏建欢、黄更新、赵 鑫 经开区城管中队:丁继辉、谌腾飞、张 璇 社区辅警2人、交警4人 (三)现场执行组 任 务:负责对房屋内家私及房屋、地上附着物进行清除。 组 长:蒋朝晖、龙凤起 副组长:宁 湘、蒋阳宇、姚 敏、肖志杰 成 员: 规建局:曾 安、王 崟、唐爱勤、刘立华、 傅 明、廖鑫宁 经合局:黄 亮、阳慧英、晏俊杰、王 奔 征拆办:康栋良、邓彦青、吴石平、王 幸 自然资源所:谌 创、陈 波、夏 暾、刘 斌 挖机2台(社区负责)、摄像(郭平)、警务站辅警(2人)、公证处二人、搬家民工20人(蒋晃球联系)、供电所(2人) (四)处突组 任 务:负责依法处置、打击不听劝告仍非法阻挠本次行动的人员。 组 长:王定岩 副组长:陈文胜 成 员:警务站工作人员、特警10人 (五)后勤保障组 任 务:负责本次行动饮水、车辆调配等后勤工作。 组 长:周文峰 副组长:王 俏 成 员: 财政所:贺丰雷、刘新荡、肖建国、刘稳锋 食堂工作人员、医生(3人) 六、行动步骤 1、8月26日上午7:30,负责思想教育、对象控制的工作人员准时到执行现场,分别做思想工作,进行政策宣传,控制对象。 2、8月26日上午8:00,负责警戒保卫和清理现场的工作人员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遣散有关人员,清理执行现场。 3、8月26日上午8:00,搬家民工开始清理房屋内家具及房屋地上附着物。 七、行动纪律、要求 1、参加本次行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无条件服从指挥长和现场指挥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赶到集结地,不得无故缺席,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在位、车辆在位。任务没完成,队伍不解散,凡因事需向指挥长请假,由蒋星红、邓环星统一负责考勤。 2、公安部门干警、城管队统一着装,其他人员统一佩带红袖章标志,行动车辆统一贴“清表行动专用车”标志。 3、对行动中防碍执行公务人员,负责处突的公安干警必须当即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4、全体工作人员切实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同时做好执行现场的安全维护,严防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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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
| 一级事项 | 征地组织实施 | 二级事项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 公开时限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
| 公开主体 |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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