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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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 (2023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号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3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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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税务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安化县城南区事务中心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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