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应急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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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安经开区应急发〔2022〕4号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应急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应急委成员单位、茶酉社区、各企业: 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明电〔2022〕6号)、《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益安发〔2022〕8号)文件要求和安安委发〔2022〕9号 安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应急委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和系统治理,以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抓手,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部门职责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园区企业、在建工地、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点、学校(校车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区安监局牵头,城东警务站配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生产经营监管及治理工作情况展开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安全设施维护、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培训情况。 (二)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由社会事务局牵头,社区配合。一是加强道路和辖区水域巡查,对危险路、河段事故多发地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二是加强对驾考路段及学校等人流密集场所的交通安全监管与宣传,积极发挥交通劝导作用。三是组织开展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农机作业等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城东警务站牵头,安监局配合。一是落实对学校、商店、酒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二是督促学校、企业及重点单位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组织相关消防安全培训。 (四)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由开发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房屋建筑、园区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五)地质灾害安全:由县自然资源局城区二所牵头,安监局、茶酉社区配合。加强社区汛期隐患点隐患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设置警示标志,严防水土流失、滑坡等各类地质灾害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森林防火安全:由社会事务局牵头,安监局配合,对森林防火值班、护林员巡查记录登记情况及高压电力线穿过森林的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七)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扎实开展防溺水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校车安全和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暑假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由社会事务局牵头,城东警务站、茶酉社区配合,检查各河段警示标志、宣传标语、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校车的手续、车况及人员培训情况;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8日)。根据县安委会4月1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暨打非治违推进会议作出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快作出部署安排。针对行业领域分线制定大检查具体方案,广泛进行动员。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就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相关要求和开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28日至9月15日)。此次大检查,先以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为主,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各部门站所迅速对标对表开展检查和指导,各企业要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对于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纳入“一单四制”形成闭环管理。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执法结合起来,对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开展专项执法。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6日至二十大召开前后)。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的关键期,区应急委将组织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重点督导或驻点帮扶,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区各部门单位于10月下旬要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推进成果巩固提升。各部门于10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安监局。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组织分管行业领域会商研究,进一步细化检查措施,推动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安全检查落到实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树立看齐意识,及时带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站所都必须通过大检查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两个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整治隐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风险清单、 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清单样表详见附件2.3)。对本单位无法协调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区应急办将上报县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 (二)突出企业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将大检查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穿大检查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督促所有企业全面深入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督促企业全面深入排查,列出风险隐患两个清单,并在企业生产厂区等醒目区域公布重大危险源。要在高危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 (三)强化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和“管合法就要管非法”的要求,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分条分线组织开展监管执法。要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要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形成政企联动的良性工作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典型事故的一律按市委市政府“八条铁律”启动先期问责;要把重大隐患当作事故,对未按规定落实排查整治措施的,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宣传大检查经验做法,及时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广泛开展宣传,通过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支持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应急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1.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硬措施 2. 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风险清单 3. 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清单
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硬措施
非煤矿山方面,严格落实五条硬措施:强化关闭和废弃井硐管理,对关闭矿井关闭不到位、废弃矿井封闭填埋不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集中整治;严格非煤矿山关闭六条标准,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和设备,地下矿山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恢复生态环境或治理边坡,尾矿库履行闭库程序,消除重大安全、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妥善安排关闭矿山的从业人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盗采行为;严格非法开采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责任倒查;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加大举报奖励,对矿山非法开采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查处,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执行“五个一律”: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一律责令立即停产整顿,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并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无证无照非法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一律责令立即停产封闭并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非法违法“小化工”和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依法依规从严惩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一律依法全面实行行业禁入、职业禁入、纳入失信惩戒,直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排查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在库房内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仓储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管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工贸方面:从严整治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章:(一)未经安全设施审查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建设、生产使用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二)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审查文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等证照;(三)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监管执法;(四)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三违”;(五)冶金行业煤气区域、高温熔融金属、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等重点生产经营环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六)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违法发包、转包和分包违法行为,未将外包工程整体安全管理,未做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违法行为;(七)工贸企业非法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违反作业规程等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方面,集中整治顽瘴痼疾:开展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道路“百日攻坚”、拖拉机安全管理专项行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易肇事肇祸行为。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对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举报必核,核实必严,违法必究,并严格兑现奖励。 建筑施工方面,突出重点环节打非治违: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开展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按规定进行方案编审、交底、施工和验收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长输管道方面:从严整治未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依法从严查处违法修建危害管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行为。 燃气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安化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向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个人或企业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等行为。 消防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宾馆酒店等夜间住宿场所锁闭安全出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采取锁闭安全出口等简单粗暴形式落实疫情防控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同时纳入消防安全信用惩戒。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拒不停产停业、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并纳入消防安全信用惩戒。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现实危险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机方面:加大拖拉机安全隐患治理,社会事务局、城东警务站每月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改(拼)装、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方面: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使用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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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 一级事项 | 行政管理 | 二级事项 | 应急管理 |
| 公开时限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安化经开区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公示栏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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