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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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安化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方案 一、听证事由和依据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益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安化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安化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住保中心)决定举行《安化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县住保中心1202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对《安化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代表共22名,含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被征收人和社区代表18名。被征收人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具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产权权属身份,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1.东坪镇代表17人,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其他15名被征收人和社区代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自主推选确定; 2.梅城镇代表5人,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其他3名被征收人和社区代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自主推选确定。 五、听证员和记录员 主持人:陈直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听证员:黄先保 县住保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吴 琼 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合同管理股股长 记录员:王子监 县安居办工作人员 六、经办机构及指派人员(11人) 夏征宇 县住保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定岩 县住保中心(安居办)工作人员 黄光忠 县住保中心(安居办)工作人员 刘文胜 县住保中心(安居办)工作人员 陶宇航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夏志云 县征拆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夏 祺 县梅山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吴 雷 县住保中心规划建设股股长 刘 勇 县住保中心登记分配股股长 张争鸣 县住保中心公房管理股股长 刘文献 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股股长 七、邀请参加听证会人员 1.谌万鹏 东坪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2.陆 瑶 梅城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3.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 4.法律专家1名(李政文)。 八、听证会程序 1.在听证会开始前,记录员查明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和到场情况,并做好登记,向主持人报告。 2.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3.县住保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黄先保对听证事项的内容、依据、理由等情况进行说明。 4.听证代表围绕听证事项依次发表意见,提出维护征地补偿和安置的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相关建议。 5.经办机构指派人员对听证申请颂岢龅奈侍饨屑锹迹来位馗础� 6.最后陈述。听证代表依次简单表达对听证事项的意见或态度。 7.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 8.签字确认笔录。听证参加人员确认听证会议记录并签字。 九、相关工作安排 1.听证会会务工作由县住保中心负责。 2.听证代表提出的听证事项和具体问题的答复由经办机构根据职能职责具体负责。 3.听证会举行之日前3天,听证代表(东坪镇、梅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被征收人及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信息由县安居办负责收集(见附件)。 4.会场工作秩序由县住保中心负责维持。 5.会议通知发放由县住保中心负责。 附件:听证会参会人员信息表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听证会参会人员信息表
说明: 1.参会人员须提供核对身份证信息,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2.乡镇人民政府有权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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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 一级事项 | 重大决策 | 二级事项 | 决策会议公开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贰ⅰ吨泄仓醒氚旃裨喊旃》ⅰ垂赜谌嫱平窆ぷ鞯囊饧档耐ㄖ贰ⅰ豆裨喊旃》ⅰ垂赜谌嫱平窆ぷ鞯囊饧凳凳┫冈虻耐ㄖ� | ||
| 公开主体 |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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