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梅城镇东华片区农技站公租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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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促进解决部分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轮候对象的基本居住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基本原则 (一)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本次公租房分配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梅城镇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孤老病残人员、烈士家属、失独家庭、伤残病退军人、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充分照顾残疾人、老年人、重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对象的原则,特殊对象在层次上进行适当照顾。 二、配租房源 纳入此次分配的房源共1栋,电梯房九层,63套,一室一厅27套,两室一厅36套,位于梅城镇紫云村。 三、分配对象 此批入围的分配对象须经梅城分中心对初审对象家庭进行核查,确保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材料齐全并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经县住保中心登记分配股复审,最终确定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条件的轮候对象。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分配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黄先保 县住保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顾 问:陆 遥 梅城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姚繁荣 县住保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刘 勇 县住保中心登记分配股股长 陈建新 县住保中心梅城分中心主任 张争鸣 县住保中心公房管理股股长 黄慎熹 县住保中心作风办主任 熊 旺 县住保中心创建办主任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名,梅城镇派出所、梅城镇司法所、梅城镇紫云社区、梅城镇纪委监督抽签分配。 工作专班职责:研究、审核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具体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分配程序的阳光透明,分配结果的公平公正。 五、配租抽签 根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家庭的数量,对上述房源进行公开分配,由县住保中心组织分配对象进行抽签。抽取房号后,抽签对象必须进行现场登记,持有效抽中的房号在规定时间内到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 六、意向登记 (一)登记要求 一是已提交了完整公租房申请资料,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且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对在安化县其他乡镇已享受了公租房的对象,不予登记;二是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三是一个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以小家庭为单元,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意向登记。 (二)申请途径 此次公租房意向登记工作由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梅城分中心负责登记,意向登记对象须通过“湘易办APP”进行网上申请。 (三)变更登记 在登记期间,轮候对象收入、资产、人员等情况与原申请情况有变化的,意向登记对象应于2026年4月8日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1.家庭收入情况; 2.家庭住房资产情况; 3.申请家庭增加新生儿的; 4.家庭成员有亡故的; 5.婚姻状况变更的; 6.其他已动态变更的。 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动态申请资料,在审核期间查出虚报、瞒报等问题的,取消该申请家庭此次配租资格,同时纳入安化县住房保障黑名单。 (四)优先原则 一是2025年第四季度已审核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轮候对象;二是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按家庭成员中有7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残疾人员、退役军人、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见义勇为人员、失独家庭等特殊情况优先安排或在层次上给予照顾,以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为依据。 (五)意向登记时限 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且有意向租赁此次配租房源的轮候对象,须于2026年4月1日前向梅城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资料不完善的必须于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逾期未进行补充登记的,视为放弃参加此次公租房分配。 七、分配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10:30。 八、分配现场:梅城镇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九、正式交付入住时间:2026年5月。 十、其他要求: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公租房的,不予受理。审核部门应严格资料的审核,资料不全或无资料的对象不能参加抽签。 保障对象入住公租房后不得转借、转租、转卖、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或改变其用途。保障对象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发生变化,或者违规使用公租房,取消其保障资格,同时纳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黑名单。 本镇公租房根据实际情况,当公租房对象达不到预期,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出现滞租情况时,滞租房源可自由调剂给其他有需求的社会对象,按当地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在向社会出租期间,房屋承租对象不受公租房准入条件限制。 附件1:梅城镇东华片区农技站公租房房源及租金测算明细 表。 附件2:梅城镇东华片区农技站公租房物业收费标准明细表。 附件1: 梅城镇东华片区农技站公租房房源及租金测算明细表
说明:根据安发改字〔2017〕25号《安化县公共租赁住房等级划分与租金标准表》和《安化县房屋层次价差调节系数表》计算此表。 附件2: 梅城镇东华片区农技站公租房物业收费标准明细表 物业公司:安化盛祖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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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 一级事项 | 配给管理 | 二级事项 | 房源信息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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