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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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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救灾
一级事项 备灾管理 二级事项 灾害信息员队伍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公开主体 高明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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