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塑料污染 共筑绿色家园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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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塑料污染 共筑绿色家园倡议书
亲爱的村(居)民朋友们: 随着⼀次性塑料制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很多人认为未使用过的塑料制品看起来透明,相对应该比较卫生。实则不然,若塑料制品不符合相关标准,长期使用其包装食品将危害自身健康,并不安全。目前塑料污染已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已刻不容缓。为此,向广大村(居)民发出倡议: 一、增强禁塑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积极支持和宣传禁塑政策,树立“禁塑人人有责、家家有份”意识,争当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者、践行者。 二、树立良好消费理念。日常生活中,不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外出住宿时,不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外出就餐时,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等餐具,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尽量自带可重复使用的餐具。 三、养成绿色购物习惯。外出购物时,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提起菜篮子,拎起布袋子,主动携带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袋等。 四、选择绿色快递产品。收寄快递时,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等,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快递包装产品。 五、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不随意堆放、倾倒塑料垃圾,尽量做到垃圾分类投放,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禁止焚烧塑料制品,防止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六、倡导文明禁塑行为。遵守“禁塑”规定,对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对环境少一份破坏,多一份关爱。 ⼀份倡议,⼀个承诺,⼀种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倡导绿色生活,拒绝塑料污染,为共建绿色家园、共促生态文明添砖加瓦,让烟溪的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
烟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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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烟溪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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