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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塑料污染 共筑绿色家园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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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塑料污染 共筑绿色家园倡议书

 

亲爱的村(居)民朋友们:

随着⼀次性塑料制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很多认为未使过的塑料制品看起来透明,相对应该比较卫生。实则不然,若塑料制品不符合相关标准,长期使其包装品将危害自身健康,并不安全。目前塑料污染已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已刻不容缓。为此,向广大村(居)民发出倡议:

一、增强禁塑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积极支持和宣传禁塑政策,树立“禁塑人人有责、家家有份”意识,争当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者、践行者。

二、树立良好消费理念。日常生活中,不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外出住宿时,不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外出就餐时,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等餐具,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尽量自带可重复使用的餐具。

三、养成绿色购物习惯。外出购物时,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提起菜篮子,拎起布袋子,主动携带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袋等。

四、选择绿色快递产品。收寄快递时,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等,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快递包装产品。

五、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不随意堆放、倾倒塑料垃圾,尽量做到垃圾分类投放,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禁止焚烧塑料制品,防止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六、倡导文明禁塑行为。遵守“禁塑”规定,对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对环境少一份破坏,多一份关爱。

⼀份倡议,⼀个承诺,⼀种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倡导绿色生活,拒绝塑料污染,为共建绿色家园、共促生态文明添砖加瓦,让烟溪的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

 

                             烟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8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烟溪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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