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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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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社会保险登记 二级事项 职工参保登记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乐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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