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丧葬补助、抚恤金结算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38号)。 二、办理条件和适应范围 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死者家属办理或可委托死者单位办理。 需携带并提供以下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和死亡人身份证。 2、死亡证明(医院或殡仪馆或单位(村居委)出具)。 以上资料限遗属待遇结算至死者养老金领取账户或社保卡。若死者没有养老金领取账户或有效社保卡的,结算至死者其他银行账户,死者没有任何银行账户的结算至继承人社保卡(系统自动匹配社保卡账号,需提供关系证明、继承人财产分配协议书或公证书)。 (二)线上办理 继承人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或公众号的“遗属待遇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申请流程: 1、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注册登录→点击“服务”→“社保服务”→点击“遗属待遇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核对无误后绘制签名点击“提交”→上传死亡证明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 2、微信关注“智慧人社”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智慧人社”→下拉屏幕点击“更多”→点击“遗属待遇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核对无误后绘制签名点击“提交”→上传死亡证明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1、遗属待遇网上申领业务仅适用申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养老退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遗属待遇。在职人员、离休干部遗属待遇申领,以及因工负伤经鉴定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选择享受工伤保险遗属待遇等其他情形的,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2、遗属待遇网上申领,其遗属待遇只能发放至逝者本人领取养老金银行账户上,不能变更。如需变更领取银行账户,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3、社保经办人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智慧人社“遗属待遇申领”→“遗属待遇核定表”查看遗属待遇金额。 四、办结时间 线下办理一个工作日,线上办理30个工作日 五、承办单位 安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六、办理地址 县政务服务大厅C栋2楼人社12号窗口,联系人:刘奕丹 0737-7822142 初审初校:李 艳 复审复校:夏 武 终审终校:刘少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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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养老保险服务 | 二级事项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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