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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化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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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二级事项 取用水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公开主体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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