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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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发〔2022〕48号 马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八角社区: 现将《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 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 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持续健全并运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在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第一轮集中排查,有效防范化解了返贫风险隐患,但从省、市、县三级各类巡视、督查、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情况看,部分村、社区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安委乡振组办法〔2022〕3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贯彻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 (一)排查内容 结合巡视、督查、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五个“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 1.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村。主要包括:巡视、督查、暗访及第一轮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村;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村;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村,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二是聚焦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综合比对反馈的预警信息中问题相对突出,但没有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三是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2.做到五个“全覆盖”:一是脱贫户和监测户全覆盖。全面采集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情况、家庭成员、结对联系人和结对帮扶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等变化信息,准确掌握农户家庭变化,预判返贫致贫风险。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全覆盖。我镇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由安置户户籍所在村组织力量,对安置点内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同步排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置点群众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风险。三是受灾严重的村辖区农户全覆盖。各村要全面排查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产业、房屋受损等问题,排查是否有返贫致贫风险。四是生产经营困难经营性主体农民用工全覆盖。针对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疫情灾情影响较重、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和生产经营困难的经营性主体中的务工农民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关注外地务工返乡、当地就业不稳定导致收入明显下降的农户,排查是否有返贫致贫风险。五是本年度新纳入整户低保和新增危改指标农户全覆盖。对8月16日省防返贫监测平台反馈的今年新纳入整户低保和危房改造但未纳入监测的农户再次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 (二)进度安排 1.安排部署工作(10月中旬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10月中旬完成安排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 2.开展入户排查(11月1日前完成)。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三种监测方式基础上,充分发挥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防贫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入户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做好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衔接。在我镇前期对所有整户一类低保、今年新增危改户、今年以来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受损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不出现“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提高危改户、整户一类低保户与监测户融合度。 3.规范动态管理(11月11日前完成)。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严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进行回退清退。此外,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要结合脱贫人口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统筹开展,按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相关信息。 4.全面总结工作(11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 (一)工作内容 采集脱贫户(人口)信息,跟踪其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情况;要求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一并开展,采集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夯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采集出列村信息,掌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变化情况。 1.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工作 (1)针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年度户基础信息对照表》,更新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情况等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各村要根据市县《2022年促进农村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工作方案》,确保今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目标,重点关注收入不升反降和收入结构不优的农户,算实算足生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优化收入结构。 (2)采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变化信息,如新生儿、嫁入嫁出、死亡等。 (3)采集录入脱贫户、监测对象结对联系人和结对帮扶人相关信息。 2.出列村相关信息更新、录入工作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对照表》,更新集体经济收入等变化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3.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采集录入监测对象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情况、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信息。对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要启动风险消除程序,并在信息系统中标注,对于整户无劳动力及风险标识未达半年以上的农户不得进行风险消除,原则上对一类兜底的农户不进行风险消除。 4.驻村工作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采集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驻村时间等。 (二)工作安排 1.信息采集录入。镇村干部在11月1日前完成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国家信息系统内脱贫户、监测对象、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出列村、地理位置信息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录入在11月11日前完成。 2.工作调度。10月中下旬,镇经济发展办对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录入工作进行调度;10月底镇经济发展办将对全镇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数据进行分析调度。 3.数据清洗。11月14日至11月25日,省乡村振兴局将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分析,下发疑似问题数据清单,各村要切实开展入户核实和问题数据整改。 4.数据评估。11月26日至11月30日,省乡村振兴局提取全省系统数据,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全面评估各县市区数据质量,形成数据质量报告,纳入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计分依据。所有需要操作系统的工作务必于11月25日12时前全部完成。 5.工作总结。11月25日,各村对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书面报告。 三、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一)工作内容 1.通过信息系统打印《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采集全县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2.通过系统打印《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和《2022年度自然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采集行政村和自然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10月中旬前,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完善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中无脱贫人口的行政区划相关信息。 2.信息采集录入。10月14日起,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要求在2023年 2月28日前完成。 3.工作调度。2023年1月上旬,镇经济发展办将对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录入工作进行调度。同时组织开展督导工作,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等问题开展督导,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录入,对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录入工作有序进行。 4.数据评估。2023年2月上旬,省乡村振兴局将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编制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报告。 5.全面总结。2023年2月中下旬,各村对20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镇形成总结报告并向县乡村振兴局书面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健全防返贫监测与帮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人员等各类保障,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进度要求高质量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村要做好集中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三项工作任务之间的统筹,理清各项任务之间的关系,做到有机结合。要明确“谁采集、谁汇总、谁审核”的责任分工,在第二轮排查期间,将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和乡村建设信息在进村入户时一次性采集到位。此项工作完成后,可再进行一般农户的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避免重复入户。 (三)从严落实要求。要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对象认定和风险消除,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监测对象识别纳入、风险消除程序各项工作,严禁“体外循环”“应纳未纳”的问题发生。对类似的问题和情况将实行倒查问责。 (四)确保数据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紧盯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问题数据清洗,不断提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突出工作实效。 (六)提交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求各村支部书记、工作队长审定后再提交镇经济发展办汇总。11月25日前提交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总结报告和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2023年2月中旬提交2022年乡村建设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总结报告。 马路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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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扶贫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马路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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