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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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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高明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将我乡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乡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2023年度,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强调法制工作重要性,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及责任,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化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思维

  一是把法治理论学习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我乡将法治学习作为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学习交流等方式,引导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宪法、行政法、地方性法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同时,加强对新入职人员的法治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快速适应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

  二是深化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法治氛围。围绕“八五”普法,我乡将普法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召开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大会,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值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广泛宣传基层百姓实用的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增强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同时,结合“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周”等活动,一年来,组织50余次宣讲普法活动,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我乡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监督。一是开展乡、村干部能力作风建设。通过开展“三查三比”活动,全力整治乡村干部工作作风,推动全乡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决策效能。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文明、高效;完善决策程序,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法治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政府决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行为合法合规。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视和管理,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0起50人次,使我乡大量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从而减少了群众的信访量,有效控制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地化解了不安定因素、矛盾纠纷与安全隐患,构建了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多元化矛盾调解中心为平台,整合乡、村、部门、企事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调解中心的各项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的协同配合,有效化解一批基层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尽管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常表现出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在安排具体工作、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经验作决断,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还不够广,群众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大量基层群众仍存在法治意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无法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权。三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仍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我乡基层矛盾纠纷问题繁杂,历史遗留问题诸多,多部门沟通机制不畅通,难以统筹形成调解合力,导致部分纠纷调解不彻底。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把法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法治宣传日及联合司法等部门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深入校园、村组,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多实地走访了解群众诉求,争取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永久性解决,同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与其他乡镇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高明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明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公开主体 高明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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