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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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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公开时限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滔溪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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