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与保健品的主要区别 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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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保健食品与保健品的主要区别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宣传报道和监管执法过程中,首先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清晰界定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还是有毒有害食品,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名称,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保健品”,造成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 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的主要区别 (1)保健食品强调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而其他食品强调提供营养成分。 (2)保健食品具有规定的食用量,而 其他食品一般没有服用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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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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