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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农田

举报梅城镇紫云村四组
非法买卖稻田的材料
  
安化县政府、人大、纪委:
安化县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曹家欢,系安化县梅城镇紫云村四组村民,和同组村民刘四兵共住一老屋,左右为邻  (如下图所示)  ,老屋面向公路,公路至老屋之间有一稻田为我家责任承包田,名叫棕树坵,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承包至今,于2012年在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四组组长李楚安将该稻田非法买卖给他人准备建房,近日已在田中放样。本人特实名向县国土部门,城建部门,规划部门等投诉举报该违法事件,该稻田纯属非法卖买,本人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补偿、青苗补偿)。四组长李楚安无视法律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存在,未经任何职能部门批准,也未公示告知全体村民,更没有告知该责任田原承包主,擅自收回承包经营权,非法买给他人建房,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这样擅权违法的人和事给与严厉打击,还社会一个公道,还我一个公平。

写 信 人:市民
写信时间:2014-08-02
信件回复:

你好,请收集好相关证据,联系梅城镇国土所举报。

回复部门:安化县长热线办
回信时间:2014-08-06
满 意 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