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拔安化八中校长的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0     信息来源: 安化县教育局     浏览数: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民主开放、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校长选拔任用机制,更好地优化安化八中领导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化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教育工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初中学校公开选拔1名优秀人才担任安化八中校长。为保障选拔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事业为上、不拘一格、选贤任能,注重面向基层的选拔导向,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化八中校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羽成任组长,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校长公开选拔评定专家小组,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刘周明任组长,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公室、纪工委等股室负责人,仙溪镇中心学校校长、分管人事政工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等为校长公开选拔评定专家小组成员。

  三、公开选拔职位与数量

  安化八中校长1名

  四、范围与对象

  安化县初中学校主任级及以上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管理干部(含年级主任或教研组长)

  五、资格和条件

  (一)能坚定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三)个人品德好,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选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本人曾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或记过及以上政纪处分的人员。

  5.担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发生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的人员。

  六、实施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实施公开选拔安化八中校长通告》和《关于公开选拔安化八中校长的实施方案》。

  (二)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对象自愿报名,并填写《安化八中校长职位自荐报名登记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18∶00。《报名登记表》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曹彤宇(联系电话:15973737808)。

  2.学校推荐。各乡镇中心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如有推荐人选,于2023年8月21日18∶00前填写《安化八中校长职位推荐报名登记表》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曹彤宇。

  3.县局推荐。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股室干部会商推荐人选。

  (三)审查入围

  8月22日,汇总报名信息,评定专家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定入围对象2—3名。

  (四)测试与面试

  8月22日,评定专家小组对入围对象进行校长基本技能测试和面试。

  (五)确定对象

  8月22日,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拟任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3日—29日(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任与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领导小组为其颁发聘任书,任期内履行安化八中校长职责。

  (八)相关工作纪律

  1. 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肃、严谨、公平、公正开展工作,不得有工作之便的任何徇私行为,如查实,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2.公开选拔对象必须签订承诺书,保证不搞任何非组织形式的违规行为。

  3.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造谣、诬告他人和散布不实信息,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纪律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局纪工委负责整个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

  安化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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