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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DR-2025-03001 安教发〔2025〕5号
安化县教育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安化县教育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安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能废止的坚决废止,已失效的不再执行,需修改的尽快修改”的原则和“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安化县教育局2022年教育资助政策通告》,统一编号:AHDR-2022-03001。 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安教通〔2022〕72号《安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化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统一编号:AHDR-2022-03004; 2.安教通〔2023〕73号《安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化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统一编号:AHDR-2023-03004; 3.安教通〔2023〕71号《安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化县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统一编号:AHDR-2023-03005; 4.安教通〔2024〕47号《安化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编号:AHDR-2024-03002; 5.安教通〔2024〕60号《安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化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编号:AHDR-2024-03003。 安化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