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我局受理了安化县大福镇新桥阳光幼儿园终止办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注销该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该机构办学许可证号码为243092360000098,办学地址为安化县大福镇新桥村。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该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作废,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特此公告!
安化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