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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及《益阳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均衡分班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6年秋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起始年级少于2个自然班的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实施“阳光分班”。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导向,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制度约束,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分班行为,杜绝择班择师乱象,实现“三均衡、四公开”:生源结构均衡、师资配备均衡、班级人数均衡;分班方案公开、师资团队公开、分班程序公开、分班结果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阳光分班”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股、局纪工委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阳光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各乡镇中心学校、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阳光分班”工作落细落实。 各学校校长是“阳光分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分班过程规范有序。 四、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与校级实施。实行“县局统筹、学校实施”机制,县教育局制定统一规则并监督,各学校负责具体操作。 (二)公开透明与多方监督。分班过程须邀请新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及媒体代表等现场监督,过程性资料存档备查。 (三)随机均衡与科学配置。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班,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五、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以下“五步法”规范操作: (一)制定公布方案(即日起至6月20日) 1.县教育局制定全县“阳光分班”工作方案,并通过官网、官微等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开。 2.各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教务、德育、纪检委员、家长代表组成的“阳光分班”工作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一校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分班时间、地点、具体操作细则,于6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审查。 (二)科学配置师资与公示(8月15日至8月20日) 1.师资配置:各学校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原则,综合考虑教师年龄、职称、敬业精神、专业影响、教学特长,提前组建起始年级各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团队,并在校内公示。 2.校内公示:起始年级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团队名单需在校内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分班依据。 (三)生源摸底与数据设置(8月21日至8月24日) 1.数据处理:学校将已录取学生名单导入分班系统,标记特殊儿童、多胞胎等标识。 2.均衡维度:系统设置班级人数不超过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各班级人数相差不超过2人、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城镇学校生源类型(随迁子女/户籍生)相对均衡。 (四)现场随机分班(8月25日至8月28日) 各校设立“阳光分班”现场会,全程录像,现场演示分班程序,说明随机规则。现场须有大屏幕实时展示分班操作过程,操作前展示特殊学生、多胞胎标识名单。 多胞胎家庭可向学校申请捆绑分班(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23日,逾期未申请视为独立摇号)。 操作流程: 1.随机分组:由家长代表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按下“启动”键,电脑程序将所有新生按性别、生源类型等标签随机分配到预设数量的字母组(如A、B、C、D组)。 2.随机配对:由新任班主任现场上台抽取顺序号,匹配对应字母组。 3.现场公示:大屏幕当场显示配对结果(如X班班主任对应A组)。 4.现场确认:当场打印名单一式二份,班主任签名、校长签名、学校盖章,一份学校存档,一份连同电子档交县教育局(纸质件由局纪工委存档,电子档由基础教育股存档)。 (五)分班结果公示(8月28日至8月31日) 分班结果须第一时间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学校官网或公众号同步发布,并通知到每位学生家长。分班结果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特殊情况处理 (一)特殊学生。因身体残疾、重大疾病等确需特殊照顾的学生(凭县级以上医院或专业评估机构医学证明),可不纳入随机分班范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就学便利或有特殊设施的班级,并报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多胞胎家庭。多胞胎子女入学,家长可在8月23日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选择“捆绑摇号”(几个孩子进入同一个班级)或“独立摇号”(分别进入不同班级)。逾期未申请视为独立摇号。 (三)分班后报到学生。对于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七、应急与保障 (一)技术保障。各校需提前调试分班软件(建议使用市教育局推荐的统一平台或官方认证软件)。为防止断电断网,现场需配备备用笔记本电脑及录像设备全程录像。 (二)舆情管控。制定舆情应对预案。“阳光分班”初期,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重点关注分班后2天内的家长咨询和投诉。 八、工作要求与纪律监督 (一)明确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在分班过程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组织入学考试分班的,一经查实,先停职再处理。 (二)严肃分班纪律。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在分班过程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严禁在分班后通过借读、挂读等方式变相调班。 (三)纳入考核评价。“阳光分班”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及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违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社会监督。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基础教育股:0737-7224405,局纪工委:0737-2915068),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6年安化县“阳光分班”工作推进时间表 附件 2026年安化县“阳光分班”工作推进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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