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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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0 15:47
信息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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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DR-2021-01003
安政办发〔2021〕11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局办、直属机构,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安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政办发〔2018〕11号)同时废止。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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