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化县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0: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安化县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陶澍大道1093号金安景园C栋2楼行政审批服务局;邮编:413500;电话传真:0737-7224923)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政务服务、数据工作实际,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公开水平,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精心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等各项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政府网站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积极转发省市县关于安化的各种动态,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稿件审核、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全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9768条,其中安化动态295条、部门动态648条、乡镇动态514条、其他栏目83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2条,订阅数12436。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印发《安化县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有效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的作用,广泛宣传工作动态,并通过优化栏目设置和功能设计,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保障相关平台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在“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开展期间,利用政务服务大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推进政务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等宣传标语,加强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公开展示架、告知单、宣传册等形式,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和办事工作要素,并做好引导,指导等公开服务。三是通过安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及时更新部门介绍、内设机构等栏目,公开职能业务及办公电话,广泛宣传上级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基本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时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公开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持续加强行政效能监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监管覆盖度、法定提速率、承诺压缩比、红黄牌发生率等指标的有效监管,有效控制办件、咨询件的红黄牌产生。开展行政审批“四减”专项行动,对全县31个县级单位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和减跑动次数,清理事项855项,共计缩减办理时限共1862个工作日、压缩申办材料共344份,减少办理环节共339个,减少跑动共54次。今年以来共计化解问题楼盘17个,为全县3292余户业主发放了不动产权证。所有不动产登记事项均承诺,一经受理,均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对于相关特殊事项,如注销登记、异议登记等,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年来“好差评”总评价数1148792条,好评率99.99%,数据完整率99.8%,未出现一例差评。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大厅各窗口摆放优化营商环境举报二维码,主动接受企业群众评价监督,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打造让企业群众持续“点赞”的高质量服务,“办不成事”窗口分流企业群众诉求690余次,受理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疑难问题40件,处理诉求、疑难问题达到100%。让办事群众“愿评”“敢评”“办完即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比较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实效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三是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202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惠及民生的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领域,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四是持续做好“政务直直播”。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实现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加强直播人员培训,提升直播人员综合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