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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2024-05-17 16:15来源: 安化经开区
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
第一次公示:2024年3月8日在安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
第二次公示:2024年4月7日起在安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9日和4月12日在“环球时报”报纸上进行两次公示,并同步在项目沿线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
三、本次公示内容
1、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全文本(附件1);
2、 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手册全文(附件2)。
安化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pdf
附件2:公参说明手册-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pdf